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省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,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,大庆市公安局聚焦群众最反感、市场主体最困扰、制约发展最突出的“办事难”问题,在全市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“办事难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。现发布公告如下:
一、受理时间
(资料图片)
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。
二、受理范围
(一)行政审批方面
1.公安部门便民利民制度、措施落实不到位,审批流程繁琐,手续材料繁多,承诺办结时限久办不结;权力下放与基层承接不协调,涉及两个以上地方或部门协调审批的工作相互掣肘、推诿扯皮;“一网通办”网办程度不深, “全程网办”停留在表面,该网上办结转网下办理;部门与部门之间数据信息共享不够,形成信息孤岛,造成“数据不跑,群众多跑”等问题。
2.审批人员私设门槛、故意刁难群众,该受理的不受理,应“一次性告知”内容不说清,折腾市场主体和群众“多头找、反复跑”;对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,随意延长审批时间,借审批权“揩油”,不给好处不审批;窗口人员与“黑中介”相互勾结存在利益输送,特别是名为大厅办理、网上办理,实为前店后厂等问题。
(二)政务服务方面
3.公安部门落实市场主体和群众优惠政策时“藏着不给、拖着不办”,“免申即享”等惠企利民政策宣传不到位,解读政策内容晦涩难懂,惠企利民政策未能有效落地等问题。
4.政务人员“躺平”,咨询电话不通不畅,服务群众态度冷漠、言语生硬,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困难诉求避而远之;履约践诺意识不强,“新官不理旧账”,该服务的不服务,该协调的不协调;利用职务便利,在兑现惠企利民政策上以权谋私、优亲惠友、收红包、拿回扣等问题。
(三)行政执法方面
5.公安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,指导少、检查多,基层执法队伍素质不高、能力不强,机械执法、野蛮执法、钓鱼执法等问题。
6.执法人员借执法权“无事不登门、登门就找事”、隐晦索贿、吃拿卡要、收受礼品礼金,监管执法简单粗暴“一刀切”,乱检查、乱罚款、乱收费,滥用强制措施,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;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、久拖不决,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、究而不治,找人立刻办、无人无法办等问题。
(四)涉及上述3个方面其他违纪违法问题。
三、反映渠道和方式
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,根据提示要求在留言板反映问题线索,需注明被反映单位及反映人联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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